继2019年12月31日流拍后,赣州经开区金坪旧改综合体地块(经开区西城区K-09-02地块、K-14-04地块、K-14-02地块、K-09-04地块)被赣州市章贡区嘉福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底价拿下,总价11.2亿元,总面积约283.5亩。其中,K-09-04地块需在竞拍后4年内建成不少于10万㎡的商业综合体!
(北面两宗地块被星洲润达拿下,其他四宗地块大致位置)
地块一:西城区K-09-02地块
该地块位于赣州经开区华坚南路东侧、金岭东大道北侧,面积69096平方米,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(城镇住宅、零售商业用地),土地年限为住宅70年、商业40年,1.0<容积率FAR≤2.15,建筑密度D≤22%,绿地率GAR≥35%起始总价51118万元,起始楼面价约为3441元/㎡。
为保证项目建设的统一性,竞买人必须一同竟得本次一同公告的西城区K-14-02地块、K-09-04地块、K-14-04地块,不接受上述任意一宗地的单独竞买申请。竞买人若放弃其中任意一宗地的竞价,则视为放弃所有宗地的竞价资格,未一起竞得该四宗地的,宗地成交结果无效,不予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。
宗地应集中配建不少于计容总建筑面积10%的人才住房,与商品住宅项目同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步验收、同步交付使用,并按照《赣州市人才住房建设标准》(试行)建设,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人才住房运营平台。7.竞得人须出资建设金坪东路(华坚南路—东江源大道)和大坪路(金坪东路—金岭东大道)、K-09-04地块中的14008.3㎡公园绿地及K-14-02中的学校,与商业、住宅同步建设、同步验收,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赣州经开区指定的接收部门。
宗地现场图:
宗地红线图或宗地位置示意图:
地块二:西城区K-14-04地块
该地块位于赣州经开区金岭东大道南侧、东江源大道西侧,面积9072.9平方米,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(零售商业、商务金融用地),土地年限为商业40年,容积率FAR≤1.8,建筑密度D≤40%,绿地率GAR≥25%。起始总价3286万元,起始楼面价约为2012元/㎡。
为保证项目建设的统一性,竞买人必须一同竟得本次一同公告的西城区K-09-02地块、K-09-04地块、K-14-02地块,不接受上述任意一宗地的单独竞买申请,竞买人若放弃其中任意一宗地的竞价,则视为放弃所有宗地的竞价资格,未一起竞得该四宗地的,宗地成交结果无效,不予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。
竞得人须出资建设金坪东路(华坚南路—东江源大道)和大坪路(金坪东路—金岭东大道)、K-09-04地块中的14008.3㎡公园绿地及K-14-02地块中的学校,与商业、住宅同步建设、同步验收,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赣州经开区管委会指定的接收部门。
宗地现场图:
宗地红线图或宗地位置示意图:
地块三:西城区K-14-02地块
该地块位于赣州经开区金岭东大道南侧、东江源大道西侧,面积36087.9平方米,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(教育用地),土地年限为50年,容积率FAR≤0.8,建筑密度D≤30%,绿地率GAR≥30%。起始总价6079万元,起始楼面价约为2106元/㎡。
为保证项目建设的统一性,竞买人必须一同竟得本次一同公告的西城区K-09-02地块、K-09-04地块、K-14-04地块,不接受上述任意一宗地的单独竞买申请,竞买人若放弃其中任意一宗地的竞价,则视为放弃所有宗地的竞价资格,未一起竞得该四宗地的,宗地成交结果无效,不予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。
竞得人须出资建设金坪东路(华坚南路—东江源大道)和大坪路(金坪东路—金岭东大道)、K-09-04地块中的14008.3㎡公园绿地及本宗地中的学校,与商业、住宅同步建设、同步验收,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赣州经开区管委会指定的接收部门。
宗地现场图:
宗地红线图或宗地位置示意图:
地块四:西城区K-09-04地块
该地块位于赣州经开区金岭东大道北侧、东江源大道西侧,面积74752.1平方米,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(零售商业、商务金融用地)、住宅用地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,土地年限为住宅70年,商业40年,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50年,1.0<容积率FAR≤2.85,建筑密度D≤50%,绿地率GAR≥20%。起始总价52009万元,起始楼面价约为3004元/㎡。
为保证项目建设的统一性,竞买人必须一同竟得本次一同公告的西城区K-09-02地块、K-14-02地块、K-14-04地块,不接受上述任意一宗地的单独竞买申请。竞买人若放弃其中任意一宗地的竞价,则视为放弃所有宗地的竞价资格,未一起竞得该四宗地的,宗地成交结果无效,不予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。
宗地应集中配建不少于计容住宅建筑面积10%的人才住房,与商品住宅项目同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步验收、同步交付使用,并按照《赣州市人才住房建设标准》(试行)建设,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人才住房运营平台。竞得人须出资建设金坪东路(华坚南路—东江源大道)和大坪路(金坪东路—金岭东大道)、K-09-04地块中的14008.3㎡公园绿地及K-14-02地块中的学校,与商业、住宅同步建设、同步验收,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赣州经开区指定的接收部门。8.本地块应建设不少于10万㎡建筑面积的商业综合体,其中6万㎡应统筹运营管理,不得分层、分间分割转让。
宗地现场图:
宗地红线图或宗地位置示意图: